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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办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4-21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着力塑造重庆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形象,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办法》,以此加强全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投诉处理工作,提高市场监管及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二)有效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抓手。近年来,重庆成为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来渝游客量大幅增长。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利于维护重庆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和城市旅游形象。

  (三)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的现实需要。制定《办法》,开展督查督办,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有利于提高区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投诉、执法办案的重视程度,能充分调动各级的积极性主动性,绷紧依法办案、限时办结的弦,进一步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四)重庆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渝府发〔2018〕46号),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规定,对2018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办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二、制定目的

  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重庆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督查督办、对问题严重企业监督管理,压实区县旅游行政部门、质监执法机构责任。

  三、制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和《旅游行政处罚办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案件查处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7〕18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重庆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办办法》

  四、主要内容

  《重庆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办办法》共十二条,主要明确了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办的依据、原则、范围、内容、形式和流程等内容,并对督办要求进行了明确。

  五、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督办各级旅游行政部门、质监执法机构依法履行,高效办理处理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方法及要求进行明确,便于提高我市旅游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工作质效;《办法》操作规程明晰、操作方式灵活、操作结果落地,便于促进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六、关键词解释

  督办是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市文化旅游执法机构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对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执法机构管辖权限内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办、重大投诉案件的处理、问题突出旅行社的监管等工作,以及市(区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执法机构直接对问题严重旅行社整改工作等进行督办。

  


原文链接:http://whlyw.cq.gov.cn/zwgk_221/zcjd/202104/t20210416_9184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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